我過去對「異象」的小小疑問

vision
 
以前常聽到一句話,叫做「事以秘成」。但是當也聽到許多牧者提到教會「異象」vision時,強調要讓大家都知道。這兩個說法是衝突的?應該怎麼看待呢?

華人的文化偏好「事以秘成」,比如說懷孕,通常隱密三個月之後再告訴大家,免去一些可能的困擾。有些牧者雖然心中對教會的未來有一些期待,但也不敢告訴大家,以免不成功的話,很沒面子。

「事以秘成」是中國人的處世智慧,一件事情還沒成就前,不要到處張揚,可以免去不少的麻煩,包括了爭競、嫉妒、比較、洩密、誇耀、攀比等等。

但是「異象」則不同,要「公告周知」,因為這是對未來中長期的看見,要清楚、明確、可評估是否達成。異象不只是領袖一個人的事情,而是這個群體,大家要一起努力達到的大目標。

領袖就像是導遊,導遊要讓大家知道要去哪個地方,而不是什麼都不說,然後告訴大家跟著我就對了。這樣,跟隨的群眾可能會有不安全感、無所適從、被動消極等等問題。

做一個領袖,應該讓大家清楚知道我們要往哪裡去,在前進的過程中,不斷的提醒要跟上,照顧所有的人一起向著目標前進,而且時時留意落隊的人。

教會若沒有清楚的異象,大家就沒有明確的方向,當然也不可能提到甚麼「同心合意」,一起往前進。試問,要一起去到哪裡,都不知道,怎麼同心合意,凝聚共識?

​教會領袖不要害怕將異象公布出來,因為若真要完成教會異象的實現,那麼身為屬靈導遊的傳道人,就必須常常「公告周知」、提醒大家,我們要去哪裡?不要迷失了方向,然後引導、激勵大家一起往異象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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