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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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對「原罪」觀感到習以為常,沒有深入去細想「原罪」觀對基督徒的重要性。
 
「原罪」是由亞當遺傳後裔而來的,羅5:12提到「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此人要吃自己犯罪後結的果子,就好像吃了髒東西會拉肚子,熬夜追劇隔天沒精神上班上課。
世人都犯了罪,全人類都落在大海中等待救難的方舟,唯有在方舟上的人才能拉我們上岸,這個唯一的救援者就是耶穌,人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脫離困境。
耶穌救贖全人類的方法是以祂的無罪之身成為代罪羔羊釘在十字架上,為眾人死,我們因他的死而活,這是奇妙交換的恩典。救贖是要付上「代價」的,舊約以色列人若犯罪,要到聖殿獻祭贖罪;奴隸若是要贖身,要付贖金才能得自由。
耶穌的救贖,使我們從罪當中「得釋放」,這是一種關係的改變,從前我們都是罪的奴隸,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神聖的交換,我們得拯救成為神的兒女,脫離罪的束縛得到自由與釋放。這樣的好消息,才真正帶給世人安慰和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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