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聖經中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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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些經文是奧秘。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 聖經自己說是奧秘,如耶穌說末世的時間,只有父知道。
2) 孤證不立,無法單從一處經文窺見全貌,如彼前3:19的耶穌去傳道給監獄的靈。
3) 多種可能,如前千禧年論和無千禧年論都可得到聖經支持,各有強弱,難以百分確定。

面對這些經文,很多人會有解謎的心態,想要去分析、研究,從學術的角度來看,這是無可厚非的,甚至值得鼓勵。因為學術研究的本質,就是探索未知的事物。

但從信仰教牧的角度,我們要留意合適的心態。若這段經文真是屬於上帝的「奧秘」,那麼我們還想用理性來征服、參透,這種心態背後其實是一種驕傲。

上帝既然讓這事現在是奧秘,並未清楚解開。那麼我們就坦然接受不知道,承認不懂,那又有何妨?這不是一種無知,反而是一種降服與謙卑的表現。

若我們解釋得比聖經還要清楚,說得比上帝說的還要更多,那豈不是一種高舉自己的驕傲?

對基督徒來說,聖經不是用來探究奧秘,解謎的書,而是用來認識基督,與主連結的媒介。即使我們懂得聖經中各樣的知識或奧秘,卻未從中得著基督,靠著基督的恩典與聖靈的幫助活出上帝的旨意,那麼都是枉然,都是虛空。

面對聖經中奧秘難懂的經文,在我們認真查考後仍然不解時,那麼就謙卑地自上帝面前說我不知道,或許智慧的聖靈會引導我們明白真理,也或許我們就應該先謙卑地放到一旁,畢竟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把該懂的都弄懂,先把重要與基礎的信仰學得正確,避免沉迷或困陷在聖經的解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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