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好行為,才能得救嗎?

我曾經聽過一個教導,你們要好好讀經、禱告、奉獻、聚會,不然將來我在天堂看不到你們,這樣的說法是有疑慮的。

保羅多次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只要信靠耶穌,就能得救,得救唯一的條件是信心,不是行為好壞。聖經明白地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所以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只要緊緊抓住、牢牢依靠耶穌基督,就能稱義得救。我們要有這樣得救的確據。

不過,有好的行為見證,也很重要,不應該輕忽。基督徒信主得救之後,生命要不斷成長,逐漸被上帝改變,越來越有基督的生命顯露出來,能活出榮耀上帝的生活。這是一條成聖之路,是基督徒一輩子要走的,需要天天倚靠聖靈結出屬靈的果子。

我們不要將得救與成聖混淆了!要信靠「因信稱義」的福音,有得救的確據。只要你真心信靠基督耶穌,將來我們一定會在天家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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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呼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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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增長技巧」課程教導如何進行佈道會的呼召,「123呼召法」的講授讓我想到兩個場景:​

場景一:​
金城武站在台上,下面站著一群婦女。​
主持人高亢地說:「等一下我數一二三,數到三的時候,可以上來和金城武照相,並且拿到親筆簽名照。若你要得著這禮物,請把握機會。一~~二~~三!」​
想想看,那會是甚麼樣的光景?​

場景二:​
金城武站在台上,下面坐著一群婦女。​
主持人低沉嚴肅地說:「請我們低頭,閉上眼睛,不要看別人。有誰要和金城武照相,並拿到親筆簽名照的,請舉手!~~看見了,請放下!」​
再想想看,這又會是甚麼樣奇怪的氣氛。(我自己是感到有點荒謬,又有點好笑。)​

我以前沒想過這問題,但真的應該改變過去慣用的呼召方法。因為信靠耶穌、得著至高上帝的祝福,當然比拿到和金城武合照的簽名來得更好、更讓人興奮。這應該是更坦蕩、直接、熱切與歡樂的氣氛才對!

 以色列全家得救?​

以往看羅馬書9-11章這段經文 (特別從10:11起),常把焦點放在以色列人全家得救。但後來發現焦點錯誤,剛好相反。​

保羅講述以色列人全家得救的目的,其實是提醒在羅馬教會的信徒不要向對不信的以色列人有驕傲自高之心。保羅勸勉外邦基督徒,當你這「野橄欖枝子」哪天不信的時候,上帝也會把你砍下來,所以不要自高!(不要只看猶太人信不信或得不得救,而要關注自己的態度或未來)​

這讓我們聯想到,彼得曾問耶穌說「這人(約翰)將來如何?」耶穌回答:「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翰的未來是上帝的事,你好好關心你自己,來跟從我吧!)​

過去聽過許多人教導這段經文,多將焦點放在以色列人如何「全家得救」上面,反而忽略自己是否對此議題有一種屬靈驕傲或自高的態度,而這正是保羅要提醒我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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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三節聖經一定要背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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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聖經共有66卷書,總共有31,173節經文,上帝給我們這三萬多節寶貴的話語,有哪些節經文是我們一定要背下來的呢?如果只選三節,是哪三節呢?

從重要性來看,第一個是「小聖經」外號的約3:16,這是整本聖經的核心,也就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福音要義。其次是「大命令」,是舊約律法與先知書的總綱。另外一節是「大使命」,這是主耶穌在升天前所託付給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背下來會幫助我們對信仰有更清楚的認識。

第一節經文是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節經文又被稱為小聖經,有些基督徒信主幾十年了,這節經文還背不熟,若整本聖經濃縮成一節經文,就是約3:16,這節經文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一定要記熟。

第二節經文是路10:27「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節經文是耶穌賜給我們的「大命令」,簡單來說大命令就是愛神愛人。請注意,大命令和新命令不同,耶穌賜給我們的「新命令」是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節「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條新命令簡單的說就是信徒間要「彼此相愛」。

第三節經文是太28:19-20「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耶穌給每個基督徒的「大使命」,每個門徒都要去傳福音領人歸主、帶人成長。

小聖經、大命令、大使命這三節經文,我們基督徒應該要背熟。

 

時間觀很重要​

前幾天我問教「羅馬書」的劉老師一個「難題」:「羅馬書不是說『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嗎?(羅2:13)」​

「那亞伯拉罕就不是啊!為什麼他不必憑律法?」​
劉老師說:「甚麼時候有律法(妥拉)的?」​
我說:「摩西啊,他頒布十誡以後。」​
劉老師說:「亞伯拉罕那時候有律法(妥拉)嗎?」​
啊!亞伯拉罕的時代還沒有律法(妥拉)耶!​
摩西和亞伯拉罕至少差了四五百年,亞伯拉罕蒙上帝揀選當然不會是因為律法(妥拉)的緣故。難怪保羅會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教導以色列人因信稱義的道理。​
我突然發現,解經三原則很重要:文法、歷史與精意。當我們在讀聖經時,要掌握歷史的「時間觀」。不然會很容易自以為是的迷失或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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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賽亞是什麼意思?

阿花:「彌賽亞是什麼意思?」

大明:「救世主」

阿花:「答錯」

大明:「求正解?」

阿花:「受膏者」

常有人搞不清楚彌賽亞的意思,彌賽亞的意思是「受膏者」。在舊約時代,有三個職分要承接聖職需要受膏抹,這三種職分是:先知、祭司、君王。這三種人被稱為彌賽亞,也就是受膏者,所以大衛是彌賽亞、亞倫是彌賽亞、以利亞是彌賽亞、耶利米是彌賽亞,舊約有很多很多彌賽亞,這是「一般用法」。

耶穌時代,以色列人切切盼望彌賽亞,是希望有一位如同大衛王的人,來拯救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的統治,重建以色列王國。

耶穌是最大的先知、最大的祭司與最大的君王,因此「彌賽亞」這個詞在基督徒中變成「專門用法」,專指耶穌,所以稱耶穌為彌賽亞,或耶穌基督。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發音,基督則是希臘文發音,都是受膏者的意思。
彌賽亞=基督,就像新冠肺炎=Covid-19。

有人也會問,耶穌基督和基督耶穌到底有什麼不同?曾聽過一個說法,基督耶穌是強調耶穌的神性,耶穌基督是強調他的人性,這樣的說法太過度解讀了,而且也誤認了彌賽亞的意思,因為彌賽亞的本意是指向一個人,而不是指神,沒有神性的意思在裡頭。

耶穌是名字,基督是職分,就像蔡英文總統=總統蔡英文,所以耶穌基督=基督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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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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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信仰依據是甚麼呢?各樣有關信仰的說法,我們究竟聽誰的呢?

《聖經的權威》就是「對聖經的看法」,可以分為三個派別:傳統派、自由派和福音派。

第一是傳統派

傳統派是以某位權威人士或教會傳統做為最高權威。若某人或傳統的說法與聖經不同,那麼就聽從某人或傳統的。

例如中世紀的天主教,教宗有最大的權威,他說的話就是信徒的依據權威。又如教會過去怎麼做,所以現在就怎麼做。即使偏離了聖經,仍然這樣。這樣的作法,我們就稱為「傳統派」。

如果你問現在的基督徒,為什麼你們教會要這樣做,為什麼不依照聖經的教導?你們的依據是甚麼?他若回答你因為從以前到現在都這樣做,或是因為牧師這麼說,所以我們就這麼做,這就可看為是傳統派。

第二是自由派

自由派是以人的理性為最高權威。若聖經的一些內容是人想不通的,認為有問題的,那麼就以人的想法或智慧為依歸。

例如,有自稱做神學研究的文化基督徒,不相信聖經中的神蹟,想要透過理性的方式來解釋神蹟,例如五個餅二條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解釋是因小孩子無私拿出五餅二魚的榜樣,感動其他人也奉獻。把神蹟用人的想法「非神蹟化」了,這就是自由派。

第三是福音派

福音派是以聖經與其基督福音的要旨為最高權威。不論是權威人士、教會傳統或是人的智慧理性的說法,若與聖經牴觸,仍然以聖經與基督福音為最高權威。

基督徒應該保持純正的信仰,那麼就應該是以聖經做為最高權威。聖經就像是基督徒的憲法一般的權威。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賜給我們的話,所以我們應該要站穩福音派的立場,順服在聖經之下。

 

信徒教育~成為基督精兵

「信徒教育」很重要,這是主給我們大使命的第二任務:「帶人成長」。(第一任務是「領人歸主」),但常有牧者忽略了這件重要的事。

牧者,如同屬靈的父母,應該要好好思考要讓自己的小孩學什麼,好讓他能夠有足夠的知識與能力來面對世界的種種挑戰。我們希望自己的小孩隨便吃隨便長大呢?還是受到良好的培育而成長呢?我們不可忽視信徒教育事工,不要讓我們牧養的小羊成為屬靈的文盲。

以弗四11-12提到「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牧師如同球隊的教練,他要教育和訓練弟兄姊妹,能夠各盡其職,幫助弟兄姊妹發揮他的天賦才幹,為主發光發熱。球隊的教練花很多時間訓練教育球員,教練不需要親自下場打球,但他深知每個球員的優勢,把他擺在合適的位置發揮能力,透過教育訓練,並領導團隊合作,最終讓球隊贏得勝利。

好好進行信徒教育不但能帶來整體教會在質上的提升,也能培育出一批能拓展上帝國度的軍隊~這才是真正的同工團隊。蔣中正之所以能成為影響時代的人,是因為他建立黃埔軍校,訓練出一批子弟兵,這群子弟兵隨同他打天下。同樣的,牧者在教會裡面也應該好好藉教育訓練,帶出一批和有相同異象與使命的同工,才能和牧者一起同心有力地建造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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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藉著「律法」誘人犯罪?

羅7:11「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段經文提到「罪」會藉著「律法」來誘人犯罪。
 
媽媽禁止小孩子吃糖,小孩聽到反而更想吃。風紀股長在管秩序,告誡同學說:不要講話,同學們反而偏要講。潘朵拉的盒子千萬不能打開,打開會有不祥的事情發生,但偏偏就吸引人想要打開。
 
格林童話有一個《藍鬍子》的故事,有個有錢貴族有著藍色的鬍子,因此他被稱為藍鬍子。他娶過幾個太太,但都下落不明。大家都很害怕不敢再把女兒嫁給他。有一天他向一家人的兩個女兒求婚,最後說服小女兒嫁給他,回到自己的城堡舉辦舞會。
 
不久藍鬍子要出遠門,把所有鑰匙交給新婚妻子,交代她所有門都可以隨意打開,只有城堡最下面那個最小的房間不可以開。等藍鬍子離開後,新婚妻子受不了強烈的誘惑,她忍不住去打開了那個絕對禁止進入的房門,發現了可怕的秘密,這時候藍鬍子突然出現了。
 
禁止人進入的「律法」會引誘人裡面的「罪」而犯罪。我們越禁止別人做某事,別人就越想做。應用在教育上,當我們說不要遲到,對方就越遲到給你看,建議改用正面積極的語言,誘發他正面的行為,比較好的說法是「請提早、準時」。
 
律法讓我們知道對錯,但過多強調要遵守律法規則,人裡面罪的反叛之心,呈現出來的效果將不是我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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